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09:54    次浏览
楚天都市报讯楚天都市报讯(记者余皓实习生谢梓航)以公司名义下发红头文件,以高额月息相诱,鼓励员工和社会单位向公司投资。昨悉,这名老板被武汉中院二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刑4年,并处罚金10万元。2010年9月至2012年9月,马某担任武汉一家胸科医院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,后以该医院需要资金为由,通过下发公司文件,承诺支付2%至6%不等月息、转让股权等方式,向本单位员工万某等24人吸收资金共计224.1万元,向社会单位及个人李某等15人(单位)吸收资金共计5694万元,总计吸收资金5918万元。至案发,上述资金本金仍未归还,马某后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马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,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扰乱金融秩序,数额巨大。相关法官指出,市民存款还是应该到正规金融机构办理,切莫贪图所谓的高收益,高息揽存很诱人,但造成公众资金损失的情形时有发生。